本文与课文《重新创造的艺术天地》,原是《漫步在诗的郊野──关于诗歌欣赏的通信》的第一、二部分,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。在本文中,作者认为欣赏诗歌要做哪些准备?他举了哪些例子来说明这些问题?试结合自己欣赏诗歌的体会,写一则读后感。
记得青年时代,我有一次惬意的江南之游。一个夏日的清晨,我登上了镇江的金山寺。长江浩浩从眼底流逝,我心中激动,却苦于无以形容。这时,眼前赫然跃出一副对联──
江流天地外,山色有无中。
它带给我以极大的愉悦。它完成了眼前景与心中情的最忠实、精彩的表达。这是唐代诗人王维《汉江临眺》诗中的句子。它把临江远眺的景色构成了一幅雄浑而淡远的画图:因为站在高处,眼前一派江流无遮拦,江水仿佛泻到了天地之外的空阔无边的去处;而极目所见的山色,也因极远而极淡,淡到了若有若无的境界。这时节,我感到了诗歌神奇的魅力。它仅仅用了十个字,便把如此伟大的气势,如此复杂的情致,而又如此准确细致地凝聚在一起。后来,我又不止一次地临江远眺,王维的这两句诗总在我内心感奋之际,及时地出来伴我,助我领略那幽微曲折的诗的境界。我不知道,究竟是诗帮助我更好地欣赏了自然界,还是自然界帮助我更好地欣赏了诗!
也是那次远游,随后到了苏州。苏州的小巧玲珑的园林艺术,以建于城市而使人若置身山林为其特点。当我来到一座林园(忘了它的名字),那里树丛、流水,鸟鸣啁啾,蝉声盈耳。此时,我身憩一亭。亭上又有一联,也是前人的成句:“蝉噪林愈静,鸟鸣山更幽。”我的欣喜简直无可言状。我感到,诗不仅能够把我们的生活感受表达得曲尽其妙,而且还能够帮助人们在精神上创造出一个更为理想的境界。这些闲话,只是为了告诉你,能够理解并欣赏优美的诗歌,无疑将丰富我们的生活,久之,它将使我们的趣味变得更加高雅,心灵变得更加美好。
并不是所有识字的人都能正确欣赏诗。即使是识字的人,想获得好的欣赏效果,也不能没有必要的训练和指导。我以为诗的欣赏的第一步是要读懂,要弄通字面上的意义。对于诗歌欣赏,语言上的阻碍不仅发生在古典诗歌方面,可以说,不论古今中外诗歌都存在这种语言的障碍。因为诗的语言在文学品种中有其特别之处。例如前面引到的王维的那两句诗,首先给人的印象是:当别的文学作品用很详细的文字表达对象时,诗却只能以极少的文字来完成这一任务。它的原则就是以极简括体现丰富,因而“寓万于一”就是它的规律。这就造成了诗的欣赏的第一座难关──语言。
中国诗歌经常用典,即是这一规律造成的后果之一。因为用一个典故,可以省去一大篇文字,是符合诗的精练原则的。陈毅《梅岭三章》中的“此头须向国门悬”,这一句就字面上是很浅显的,但其中就有典故。用的是春秋战国时代伍子胥因进谏吴王夫差而被杀,临死他矢志悬首国门以证明他所谏之不妄。懂得了这一点,才能领略到这句诗的更深沉的含意。又如唐代刘禹锡的诗《乌衣巷》:“朱雀桥边野草花,乌衣巷口夕阳斜。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”读这首诗时,我们会感受到有节奏的语言造成的令人愉快的韵调,但这只是初步的。要达到正确的欣赏还需要克服某些困难。乌衣巷、朱雀桥都是南京秦淮河一带的地名,东晋豪门世族居住之地。王、谢指东晋宰相王导、谢安。了解了这些,再加上夕阳野草,燕子归来,人事已非的烘托,自然就能把握到诗中寄托的兴亡之叹。用典的例子,外国的诗中也有。美国诗人T.S.艾略特(1888—1965)的《荒原》,其中引用了大量的《圣经》以及但丁、莎士比亚著作中的典故,诗人本身为此加注,以帮助读者正确地欣赏它。
语言这一关卡的突破,只是给诗的欣赏创造了起码的条件。真正的欣赏入门,应当是对于诗篇的作者,以及它的创作的时代和社会背景的了解。记得前年,我曾向你推荐过下面这一首短诗:
走六小时寂寞的长途,
到你头边放一束红山茶,
我等待着,长夜漫漫,
你却卧听着海涛闲话。
这是戴望舒写于1944年底的《肖红墓畔口占》。肖红是一位著名的女作家,1942年病逝并葬于香港。抗战中,戴望舒在香港参与了进步的文化活动。1942年被日军所捕,曾作有著名的《狱中题壁》等诗。此时戴望舒身心交瘁,极思奋起,但又无以排解。谒肖红墓,墓畔口占四句,是他此时心中积郁的宣泄。尽管是“长夜漫漫”,但他还是坚定地“等待着”。但他写“你却卧听着海涛闲话”,却表现了这位曾经以《雨巷》一诗闻名于世的诗人,其心灵深处仍然不曾消失的寂寞感。他甚至羡慕肖红终于获得了解脱,羡慕她终于能够有此闲适:“卧听海涛闲话”。要是我们进而了解了写作此诗的1944年的时代背景,了解了当时的祖国大陆和香港一隅的形势,我们就会从这短短的四行诗中获得丰硕的欣赏效果:战乱中的淳厚的友谊,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对于现实的抗议,以及坚韧的等待,《雨巷》作者的全部进取的和不无局限的消隐的思想。要是我们欣赏时,不对诗的产生以及诗的作者的际遇作必要的了解,则我们有可能把这首很有价值的诗,视同一般的怀人伤逝之作。
对于任何一首诗的欣赏的第一步,总要对它的作者和它所诞生的时代有一个初步的了解,没有这一点,我们的欣赏就是盲目的,甚至是歪曲的。例如李煜的那首脍炙人口的《虞美人》:“春花秋月何时了,往事知多少!小楼昨夜又东风,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。雕栏玉砌应犹在,只是朱颜改。问君能有几多愁,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。”据说这是李煜囚中所写的一首词。他当时的遭遇很悲惨,居处有“老卒守门”,“不得与外人接”,“从中日夕以泪洗面”!要是不了解它的作者的身世和经历,即要是不了解这是南唐的亡国之君──李后主囚禁中追怀往事之作,就容易把这首词寄寓着的亡国的伤痛,以及留恋富贵繁华生活的极复杂的情绪,看成是一般的感旧伤逝。
新诗也是如此。早期新诗人中,郭沫若是一个毫不墨守成规而极富于创造力的诗人,他的《女神》是当时的“古怪诗”(借用目下新诗争论中的“新名词”)的集大成。其中有首十分“古怪”的《天狗》,也许你已读过:“我是一条天狗呀!我把月来吞了,我把日来吞了,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,我把宇宙来吞了。我便是我了。”要是了解了写诗的郭沫若,以及写这首诗的时代背景,则眼前所展现的荒诞与狂暴便是可以理解的。这是个性解放的时代的产物,它传达了中国人民要求否定黑暗现实的意愿,以及对人的力量的觉醒。这样一来,这首“古怪诗”则是完全不古怪的。
假如我是一只鸟,
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:
这被暴风雨打击着的土地,
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,
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,
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……
——然后我死了,
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。
这是艾青的《我爱这土地》。要正确地欣赏这首诗,最主要的办法,是让我们“回到”诗人写诗的环境中去。写这首诗的1938年,中国的土地正在一块一块地被宰割,抗日烽火已经燃起,艾青在写《我爱这土地》之前,还写过《大堰河——我的保姆》、《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》等诗篇。这是一个为旧中国的土地和人民的命运而悲哀的诗人。他此时的诗中弥漫着哀愁的情绪,但又不无激愤,他的主调是悲壮的。他没有失去对于“温柔的黎明”的信念,当国土正在沦丧的时候,他为“这被暴风雨打击着的土地”歌唱,并宣誓即使死去也要把羽毛奉献给它。要是不了解这首诗创作的时代气氛,我们便不容易把握到流淌诗中的爱国主义的激情,甚至我们会对它的悲凉产生不理解的情绪。这样,当然无助于正确的欣赏。对于所有时代的诗歌,我们都能欣赏,我们的秘诀只有一个,到那个时代的氛围中去感受。
选自《论诗》(青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)。题目是编者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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