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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 《红楼梦》人物情态
作者:胡文彬    文章来源:人民教育出版社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/6/11
 

 

选自《冷眼看红楼》(中国书店2001年版)。 

《红楼梦》小说中人物众多,情态各异。所谓情态,是指人物言行举止所表现的神情态度。它是一个人身份、文化修养、性格、精神状态的外在体现。文章作者从《红楼梦》的回目、故事情节或对话中拈出一个字,用来概括其个性和行为特点,并把书中有关这一人物的情节联结在一起加以解释、分析。文章生动、活泼,深入浅出,对我们解读、欣赏《红楼梦》多有启发。 

粉面含春威不露

——王熙凤之“威”

“威”是人们的气质表现,又是人物一种情态。作为气质的“威”,如人们说的“威风凛凛”“威武不屈”“威仪棣棣”“威严逼人”等等。这种“威”,常常是人表现出来的一种能够使他人畏惧的力量,与生俱来。此外还有一种“威”,并非是与生俱来,而是与他的身份、地位、权势有关,一旦他的身份、地位发生了变化,有了“权”,“一阔脸就变”,“得志便猖狂”,以“权”发“威”。但是失去了权势,“威”就消失了,由英雄落到狗熊的样子,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。

在《红楼梦》众多人物中,王熙凤之“威”描写得最多、最形象,简直就是一个真实的“多面”人。不论你从哪一个角度看去,她身上都有一股“威”力存在,让人又爱又恨。如果稍加剖析,王熙凤的“威”来自两个方面:一是与生俱来,一是她手中有权。威权合于她一身,化合成她的“权威”。小说第二回借冷子兴之口介绍王熙凤,文中写道:

若问赦公,也有二子,长名贾琏,今已二十来往了,亲上作亲,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内侄女,今已娶了二年……谁知自娶了他令夫人之后,倒上下无一人不称颂他夫人的,琏爷倒退了一射之地:说模样又极标致,言谈又爽利,心机又极深细,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。

这“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”九个字,已经暗含着一股“威”气和“威”力了。接着在小说第三回初见黛玉时,透过黛玉的眼睛向读者描绘了穿着和长相。小说中写道:

一双丹凤三角眼,两弯柳叶吊梢眉,身量苗条,体格风骚。粉面含春威不露,丹唇未启笑声闻。

这就是王熙凤的形象。美不美?美。但美中含威,且又“不露”,就更可怕。“一双丹凤三角眼”再配上“两弯柳叶吊梢眉”,这样的女人世间难找,真真是“恍若神妃仙子”了。小说通过各种人物的口,对王熙凤之“威”作过评论,如说她是“有名的烈货”,这“烈货”二字中就有“威”意,所谓“威烈”也。又如贾母告诉黛玉道:

你不认识他,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,南省俗谓作“辣子”,你只叫他“凤辣子”就是了。

“泼皮破落户儿”是贾母的戏谑之语,但这“辣子”中却是“威”味十足,即常人说的“不怒自威”,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“辣子”!

“威”字常与力量连在一起,如威逼、威力、威慑、威权,等等。将威与权连在一起,是因为权是力量。这几年“权威”二字随处可见,媒体上经常推出五光十色的“权威”,让人眼花缭乱。由常见的“权威”,我想到王熙凤的“威”也是和“权”联系在一起的。本来,王熙凤之“威”已是与生俱来,让人见了有点心突突的了,再有了“权”加在她身上,那就越发让人闻“声”丧胆了。小说第三回写王熙凤出场时的情景,研究者最爱引用的一段描写,文中道:

一语未了,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,说:“我来迟了,不曾迎接远客!”黛玉纳罕道:“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,恭肃严整如此,这来者系谁,这样放诞无礼?”心下想时,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。

这是“声威”,人未到声先到,闻其声而知其人。这“声威”岂止黛玉“纳罕”,就连读者也要跟着“纳罕”。这来者系谁?仿佛是武则天出宫,慈禧太后上朝,否则哪里就用得上“个个皆敛声屏气,恭肃严整”呢?《红楼梦》中写到此种景象,当是元妃省亲时方能用上“恭肃”二字。如大奶奶李纨出场“声”如狮吼,大家只能发愣,继而大笑不止。因为李纨手中无“权”,“声”中无“权威”。在此处权融在“声”中才有震撼力!

封建社会里是人治高于法治,人一旦拥有了“权”,就是“法”的代言人。在《红楼梦》中的贾府也是如此。王熙凤有了“权”,也就是法的制定者、解释者和执行者。这在她协理宁国府时表演得最充分,可以让读者看到“权”与“威”是怎样的一致了。小说中写宁府中王兴媳妇迟到,凤姐听了“登时放下脸来”,喝命打了二十板子,还令来升“革他一月银米”。接着宣布:

明日再有误的打四十,后日的六十,有要挨打的,只管误!

王熙凤也不过是“协理宁国府”,但她却敢如此,凭什么?就是因为贾珍给了她“权”。她有了“权”就可以发“威”——“登时放下脸来”。打了二十板子是“法”,可隔一天增二十板子,就是她自己的“法”,她有“权”就可以随意“涨价”!

有人说,权可以腐蚀人。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也完全合适。她掌权几年,贪污、受贿、行贿,在张华、尤二姐的婚姻案中大展手段,又写信又托人,走官府买通下人,“吃了原告吃被告”,里外得利。到了锦衣军查抄宁荣二府时,从王熙凤房间里查出了大批的赃物,正是她利用“权”所得到的“利”。中国字太妙,权不仅带给人“威”——权威,还可以带来“利”——权利。这就难怪一些人视“权”为命根子,没了“权”如丧考妣,看来这“权”也是劳什子,还是砸了好!

当王熙凤没了权的时候,也就没了“威”,最终是“哭向金陵事更哀”。小说第五回有一支《聪明累》曲是写王熙凤一生结局的,也是对她的“权”与“威”的嘲讽。曲云:

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算了卿卿性命。生前心已碎,死后性空灵。家富人宁,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。枉费了,意悬悬半世心;好一似,荡悠悠三更梦。忽喇喇似大厦倾,昏惨惨似灯将尽。呀!一场欢喜忽悲辛。叹人世,终难定!

    人们都能记得《红楼梦》第五十六回的回目,上联是“敏探春兴利除宿弊”,下联是“时宝钗小惠全大体”,这是曹雪芹为小说中的两位重要女性的人格作出的“定评”。“敏探春”之“敏”,我们另文去谈,这里集中说薛宝钗之“时”。从原本回目变化看,对薛宝钗人格如何下断语,似曾有过斟酌,改了又改。

人们通常读到的程甲本、程乙本《红楼梦》和以这两种版本为底本的翻刻本,都是作“贤宝钗小惠全大体”,早期抄本中的“甲辰本”(又称梦觉本)即是用的“贤”字,说明程本系统的“贤”字即来源于甲辰本。戚序本、王府本均作“识宝钗”,庚辰本、己卯本作“时宝钗”,列藏本底本作“时”后点改为“薛”,应与庚己二本同。

贤、识、时三字都有版本根据,但究竟用哪一个字更准确,能概括出宝钗的人格呢?我个人始终认为应“时”字为最佳,“贤”字,前已用在袭人身上了,第二十一回回目作“贤袭人娇嗔箴宝玉”,以曹雪芹之文才不可能用重字,如果用在宝钗、袭人两人身上一主一婢,又有正副册之别,这显然不妥当。薛宝钗是寄居贾府的重要客人,而非贾府内的人,将“贤”字用在她身上也不妥,况且宝钗与宝玉的关系或她对贾府长辈的关系,她不可用“贤”字。可以说,“贤”字只能用在贾府内女性身上,包括像袭人这样极特殊的大丫头身上。“贤”字用在袭人身上寓有暗讽之意,但却是袭人的人格,这从她对王夫人的忠诚,对宝玉之体贴、“娇嗔”相“箴”,都能证明用“贤”字极妥。

识,用在宝钗身上,表面上看很合适,因为宝钗确有“识”——识人、识文、识事、识时务……似乎道出了宝钗的为人行事来。但是细究一下,这个“识”又太表面化了,作为宝钗人格的概括显然没有触及到她的人格本质。从小说中所写到的故事中看,宝钗的“识”是她人格“时”的表现,她骨子里是“时”——合时与待时。

在贾府中人的眼里,薛宝钗“稳重和平”“随分守时”。她的一言一行,都特别重分寸、讲礼仪。她做任何事,都非常务实,重视人际关系(大者社会)的稳定和传统的价值。她不多言多语,有一种默默的观察和理性的思考,而在关键时刻又有极深的攻击力。她“任是无情也动人”,但却坚守着“淡极始知花更艳”的主张,所以她以“合时”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,一副大家闺秀的风范。

“合时”仅是薛宝钗处世的一种方法、手段而已,并非是她的终极目的。她的目的是“待时”,即“钗于奁内待时飞”。这一点,我们可从两个方面看:一是她进京的目的是响应“当今”的号召,竞选宫中的才人赞善,想从此一登龙门做人上人,光宗耀祖。二是当她失去了一登龙门的可能性时,把目标选定在坐上宝二奶奶的宝座,实现金玉良缘。这虽是退而求其次,但也不失为一次关乎自己未来的最佳选择,总算千里北上没白走一趟。

薛宝钗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,一方面使自己一切行为都合于时宜,自己设限,自我控制,内敛而不外露。除了在自己母亲和兄长面前外,他绝不任性做任何事,讨得贾府上下老幼极佳的印象。另一方面,她深懂“父母之命”在婚姻中的决定性作用,因此对贾府的当权者和能够起到作用的每一个人她都着意联络感情,扫去前进道路上的障碍。这种深刻的观察力和成熟的理性,不要说黛玉不及,就是有大丈夫气的三小姐探春也不如。由于选取的对象是贾宝玉,所以她必须在宝玉心目中占据一定位置,争得欢心。首先她抓住了宝玉配金锁这一重要的“锁链”,牢牢地拴在一起,“比通灵金莺微露意”是一次成功的试探。宝玉爱林妹妹,但他还是提出了为什么林妹妹没有这个呢?可见这个“金锁”的重要意义。

小说写薛宝钗有热毒症,而且是从娘胎中带来的,是胎毒。这种“毒”来自她的家庭——皇商世家。在这种商人家庭中,从小耳濡目染的全是一种“交易”——买与卖,交易中的“待价而沽”“待时而飞”的商业诀窍和手段,时刻影响着薛宝钗的心灵和她的人生态度。但是,薛宝钗与她同龄的女孩子一样有自己的希望、追求和梦想,然而长期的渴求得不到释放,压抑的结果就是“热毒”时常发作。从现实生活中和作为观念形态的古今中外小说,我们清楚地看到,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受到他们生存环境的影响,他们在构成他们世界的推测和价值的范围之内行动,并且必然据此而决定他们的人生路向,乃至自己的最终命运。薛宝钗也如此。她的谜语中说:“焦首朝朝还暮暮,煎心日日复年年”,是热毒发作的真实写照。

作为“待时”的结果,薛宝钗终于嫁给了贾宝玉,登上了宝二奶奶的宝座,算是实现了她“上青云”的梦想。然而,她只赢得了一个名分,而没有得到贾宝玉的爱情。对这样的结局,第五回的《终身误》写得明明白白。曲云:

都道是金玉良缘,俺只念木石前盟。空对着,山中高士晶莹雪;终不忘,世外仙姝寂寞林。叹人间,美中不足今方信。纵然是齐眉举案,到底意难平。

 

在曹雪芹的笔下,《红楼梦》诸裙钗中,真正属于贾府的只有四位小姐(元迎探惜)。其中重彩描写的人物是三小姐探春。她是透过林黛玉的眼睛向读者介绍的,小说写道:

不一时,只见三个奶妈并五六个丫鬟,簇拥着三个姊妹来了。第一个肌肤微丰,合中身材,腮凝新荔,鼻腻鹅脂,温柔沉默,观之可亲。第二个削肩细腰,长挑身材,鸭蛋脸面,俊眼修眉,顾盼神飞,文彩精华,见之忘俗。第三个身量未足,形容尚小。其钗环裙袄,三人皆是一样的妆饰。

“俊眼修眉”倒还罢了,再加上“顾盼神飞,文彩精华”,怎能不让人“见之忘俗”!三小姐一出场就不同凡响。

其实,在我看来,曹雪芹描写三小姐探春的与众不同是多角度、多层次的,就连她的闺房,那气象的疏朗、格局的空间感,以及室内的每一件摆设,都活脱脱地写出了探春高贵的性情、独特的风格。小说第四十回中写道:

探春素喜阔朗;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。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,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,并数十方宝砚,各色笔筒,笔海内插的笔,如树林一般。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,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儿的白菊;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《烟雨图》,左右挂着一副对联,乃是颜鲁公墨迹,其词云:“烟霞闲骨格,泉石野生涯”。案上设着大鼎。左边紫檀架上放着一个大官窑的大盘,盘内盛着数十个娇黄玲珑大佛手。右边洋漆架上悬着一个白玉比目磬,旁边挂着小槌。

这就是“秋爽斋”,人如其斋,斋如其人,一派清淡、高雅的气韵,就如那束白菊一样散发出淡淡的清香!

然而,细心的读者一定会从那花梨大理石书案中看出冷硬的线条美,是探春理性人格的真实写照。汝窑花囊及囊中的白菊,既有主人的洒脱又有恣意的生活情趣。而那颜鲁公的书法,端庄雄伟,劲道郁勃,所具扛鼎之力,恰是探春怀有大丈夫之志的象征。

曹雪芹赐给探春一个“敏”字,这是最恰当最准确的评价。她性灵敏锐,作事敏捷,心地敏慧。贾府的人送她绰号“镇山太岁”,又称“玫瑰花儿”,好看扎人。说明探春有一股与生俱来的“威仪”,像一头藏爪狮子一样谁也招惹不得。倘若有人敢冒犯她,她就会像狮子一样伸爪扑倒任何人。因此,就连恃权横行的王熙凤也惧她三分。小说第五十五回王熙凤与平儿有一段对话,写出了对探春才干敏捷的评价来。文云:

还有一件,我虽知你极明白,恐怕你心里挽不过来,如今嘱咐你:他虽是姑娘家,心里却事事明白,不过是言语谨慎;他又比我知书识字,更利害一层了。如今俗语说“擒贼必先擒王”,他如今要作法开端,一定是先拿我开端。倘或他要驳我的事,你可别分辩,你只越恭敬,越说驳的是才好。千万别想着怕我没脸,和他一犟,就不好了。

第六十二回黛玉评价探春时对宝玉说:“你家三丫头倒是一个乖人。虽然叫他管些事,倒也一步儿不肯多走。差不多的人就作起威福来了。”宝玉道:她“最是心里有算计的人,岂止乖而已。”可谓评价中肯。王熙凤与探春都堪称现代女强人的典范,但是探春之所以高出王熙凤一头,最关键之处是探春“知书识字”,也就是文化素质高,所以王熙凤不得不承认探春比她“更利害一层了”。

如果说湘云的豪迈具有诗人气质、名士风度,那么探春的豪迈则更多地强调实现“自我”,希望生命之光能普照人间。她说过,自己但凡是一个男人就要到世上去干一番事业,正是要实现“自我”价值的心声。这是一种政治家的气魄和风度。正因为如此,在贾府中探春最早感觉出这个大家族所潜伏的种种危机。只有一个有政治头脑的人方能敏锐地体察出来,并且敢于指出它的弊端的严重后果。第七十四回发生“抄检大观园”之事,探春的伤心也好,愤怒也好,其实都是冲着一件事:这是自杀自灭的征兆。她愤怒地说:“别忙,抄你们的日子有呢!”这才是探春担心的真正缘由。只有探春一人有如此深刻的认识,凤姐一流人物何能想到、看到、说出这一层来!

不过,探春之“敏”还有胎带来的“敏”——庶出的敏感。她生性反对迎春的懦弱忍受,也反对惜春的绕着是非走,她反对这种弱者行为。因此每当触及到她的出身时,她是不惜一切的抗争。这固然反映了她强的一面,但也透露她极为“敏感”的一面。有许多人评论到这件事时常以等级观念来批评探春。我以为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、家族中,这不能不伤害探春的自尊心,但更重要的是她维护做人的尊严,她强烈地反对这种等级势力的束缚。当王善宝家的挨了她一巴掌后,她大怒地说道:

你是什么东西,敢来拉扯我的衣裳!我不过看着太太的面上,你又有几岁年纪,叫你一声“妈妈”,你就狗仗人势,天天作耗,在我们跟前逞脸!如今越发了不得了!你索性望我动手动脚的了!你打谅我是和你们姑娘那么好性儿,由着你们欺负,你就错了主意了……

声色俱厉,义正词严,这里维护的不仅是她个人的自尊心,而且维护整个家族的尊严。这种“狗仗人势”的奴才,欺负的不仅是一个小姐,是在颠倒一种社会关系,这才是探春所不能容忍的。

曹雪芹如此去写探春,是在塑造一个杰出的女政治家。然而她生于末世,命运不佳,只有千里东风与她相伴。这是探春的悲剧、贾家的悲剧,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!

 

    一次,在某高等学校给同学们讲“如何读《红楼梦》”,正题讲完是同学们提问题。有同学问道:“以先生之眼光,如果选太太的话,你认为选十二钗中的哪个人物最合适?”当时,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学生会问我这样的问题,又不能不回答。于是我绕了个弯子,说道:“时代不同了,人们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也不尽相同。以今日的眼光,十二钗中哪一个人我也不敢选,即使选了也不能要。原因很简单:一是十二钗个个都很美,貌若天仙,过去讲郎才女貌,现在是俊男靓女,我这副面容实在配不上;二是十二钗个个才华阜比仙,琴棋书画、诗词曲赋都是行家里手,我腹内空空,学问比不上,不用‘三难’,用一难就可以难倒我;三是我的经济实力不够,十二钗都是富贵之家出身的娇小姐,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,我的工资刚刚够养活我自己,请不起丫鬟保姆;四是现今的医药费太昂贵,倘是林妹妹三日两头闹病,不要说吃‘燕窝粥’‘人参汤’,就是多拿几盒哮喘丸的钱就够难了。因此,在我只能看十二钗,不能选也不能要。”说完了这番话,下面同学们热烈鼓掌。我想他们之所以报以热烈的掌声,一是认为我实话实说,实事求是;二是表达对我的一种同情和安慰!

其实,他们若是再追问,非让我选一个不可,我已做好了准备:选史湘云。原因也可以列几条:例如,史湘云从小就没了父母,“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”。从小受过苦的人,将来遇苦就不为苦,对命运能有一种随遇而安的承受力,如她咏白海棠诗中说的“也宜墙角也宜盆”,遇到风雨不至于枯死。其二,史湘云个性旷达、爽朗、乐观,对世界充满信心,这样好相处。她有“英豪阔大宽宏量”,不至于斤斤计较,不会为一点小事哭哭啼啼,我也不为这类事分心烦恼。其三,史湘云有智力又有活力,她把世界看成是人生的游乐场,从不自怜,活得非常开心,有什么话不装在肚子里让人捉摸不透,爽爽朗朗实话实说,这会给自己带来欢乐。其四,芦雪亭烤鹿肉,她大吃大嚼,又是喝酒又是讲笑话,表明她胃口好,胃口好身体就好,不必担心医药费承受不起。同学们可能怕我为难,他们并没有再追问我,所以准备好这篇说词只写在这里公之于世,让更多的同学们理解我。

湘云是颇有魏晋人风度的,有人说她“憨态可掬”。在我眼中这“憨态”是一种天真烂漫,不失女孩之本性,保持更多的真诚。小说中以对比的形式写黛玉睡觉用被子把身上裹得严严密密。湘云则是把青丝拖于枕畔,雪白臂膀撂在被外,连睡觉也不老实。我每次听贝多芬第九交响曲《欢乐颂》时,常被曲中的乐观、自信的音符所吸引、所震撼,感受到生命的可贵,有一息尚存就要奋斗下去的力量。史湘云的生命之歌就是一曲《欢乐颂》!

但是,人生都有许多缺憾,好人奇人缺憾更多。在史湘云的生命历程中,“襁褓中,叹父母双亡”,这是她的第一大缺憾。她的第二大缺憾,是“自是霜娥偏爱冷”,脂批说:“不脱将来形象”,这是嫁而守寡的结局。倘若如此,这对湘云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。因为在那个时代,女人守寡、再嫁,都是一件令人心痛的事,有说不出的苦。当然,许多专家考出的结果是又嫁给了贾宝玉,这结局看似悲中之喜了,不知是否能好梦成真。还有人说,史湘云后来嫁给了曹雪芹,就是敦氏兄弟诗中的“新妇”,这话听来有点“天方夜谭”的味道。但我并不完全反对这种推测,因为史湘云的《对菊》《供菊》有些诗句确实有暗示。例如《对菊》中云:

别圃移来贵比金,一丛浅淡一丛深。

萧疏篱畔科头坐,清冷香中抱膝吟。

数去更无君傲世,看来惟有我知音。

秋光荏苒休辜负,相对原宜惜寸阴。

这是典型的“黄昏恋”的意境。“别圃移来”,显是自喻再嫁。“数去更无君傲世,看来惟我有知音”,面前人是一位傲世者,曹雪芹最合适了。倘是宝玉——曹雪芹,知音之人自是湘云(黛玉已死)。“休辜负”“惜寸阴”,正是“黄昏恋”者的共同心声,共同的祈盼!

《供菊》写出湘云和宝玉(雪芹)劫后余生的生活环境,清贫生活中的乐趣。从湘云曾署“枕霞旧友”到《供菊》的景象,结合曹雪芹晚年隐居西山的情景看,他们二人确实过的一种隐居生活,地点也应在今天的北京西山一带。诗云:

弹琴酌酒喜堪俦,几案婷婷点缀幽。

隔座香分三径露,抛书人对一枝秋。

霜清纸帐来新梦,圃冷斜阳忆旧游。

傲世也因同气味,春风桃李未淹留。

深山小院中二人对坐弹琴酌酒,何能不喜,有什么能与此种世外桃源相比?“抛书人”是谁?“新梦”是什么?我以为指的是曹雪芹与《红楼梦》。他们正是通过《红楼梦》写出过去的生活,“忆”出他们共同的“旧游”——在江南甄(真)家中的生活经历。一句“傲世也因同气味”,写出了雪芹与湘云共同的性格——都“傲世”!

但愿这“新梦”永在,不要惊醒他们。恰如湘云《如梦令》中所云:

“且住,且住,莫使春光别去!”

 

    《红楼梦》众多女性人物中,凡是与宁国府沾了点边的,男人多以“色鬼”著称,女人则大多是擅风情秉月貌的“尤物”,成了“红颜祸水”或是须眉浊物的玩物。不管如何,那下场大体相同,做了没有人权的牺牲品。

秦可卿之死,留给读者一团乱麻,到今天还引得一群“探佚家”在那里搜地雷般地探来探去,终于能找出清代王爷的郡主身份。虽然这探佚已经差不多与福尔摩斯探案相媲美,但相信的人却是只有几个“权威”而已。第二是尤老娘带进贾府两个“尤物”,让贾宅内看惯“家花”的老少爷们开了眼界,常常要找点借口去试探着接近,虽难免遭些戏弄,到底找到了一点精神刺激。贾琏算是幸运者,竟然在王熙凤的眼皮底下“偷娶”了尤二姐。不过好景不长,金屋藏娇的把戏被戳穿,差点闹出一场老婆告丈夫的官司来。

同贾府的豪富与权势相比,尤家自是“弱不禁风”的小门小户。有人问,宁府之势利怎么要的都是出身寒微之家的女子?其实,在那个满汉杂居的时代,倘是一个旗籍人家(特别是那些包衣世家)倒并非像今日我们所想的都是“门当户对”,这在稍有清史常识的人来说,实在是没有什么奇怪的。如小说中所说,自国朝定鼎时就以军功起家的贾家,娶尤氏、秦氏那样的媳妇,不会有丢脸的感觉,所以也没有必要非找个王爷作岳丈,更不必让郡主隐姓埋名去下嫁。

尤三姐同她的两个姐姐相比,风流标致的模样儿绝不逊色,且偏爱打扮,标致中又有几分艳丽。用现代言语表达,可以说不仅“性感”,而且还有几分刚烈。小说第六十五回中有一段描写,颇可证明。文云:

这尤三姐松松挽着头发,大红袄子半掩半开,露着葱绿抹胸,一痕雪脯。底下绿裤红鞋,一对金莲或翘或并,没半刻斯文。两个坠子似打秋千一般,灯光之下,越显得柳眉笼翠雾,檀口点丹砂。本是一双秋水眼,再吃了酒,又添了饧涩淫浪,不独将他二姊压倒,据珍琏评去,所见过的上下贵贱若干女子,皆未有此绰约风流者……那尤三姐放出手眼来略试了一试,他弟兄两个竟全然无一点别识别见,连口中一句响亮话都没有了,不过是酒色二字而已。自己高谈阔论,任意挥霍洒落一阵,拿他弟兄二人嘲笑取乐,竟真是他嫖了男人,并非男人嫖了他。一时他的酒足兴尽,也不容他弟兄多坐,撵了出去,自己关门睡去了。

因这段文字太精彩了,真舍不得删去太多。曹雪芹把一个尤三姐写得活灵活现,如在眼前。她是一个女性,却有几分男性形象,强悍、霸气,折射出尤三姐的另一个“自我”。

俗话说,“人穷志不短”。尤三姐即是此种人。贾府的贾琏兄弟自恃有钱有势,想要玩女人,没有想到被一小女子玩得只有“酒色二字而已”。这恐怕就是冷子兴说的,贾家的儿孙真是“一代不如一代了”。小说中有一段尤三姐痛斥贾琏的话,让我们再来听听:

尤三姐站在炕上,指着贾琏笑道:“你不用和我花马吊嘴的,清水下杂面,你吃我看见。见提影戏人子上场,好歹别戳穿这层纸儿。你别油蒙了心,打谅我不知道你们府上的事。这会子花了几个臭钱,你们哥儿俩拿着我们姐儿两个权当粉头来取乐儿,你们就打错了算盘了。……”

这正是尤三姐的刚烈之性格,她虽风流但并不想当“粉头”被人取乐儿。她把贾琏视为可以买动一切的金钱视作“臭钱”。用几个“臭钱”买不到尤三姐的真爱,因为在她的内心深处有自己的追求和爱的标准。就是在本回里,当贾琏和尤二姐请她去论婚嫁时,她说出了自己的心底话:

但终身大事,一生至一死,非同儿戏。我如今改过守分,只要我拣一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方跟他去。若凭你们拣择,虽是富比石崇,才过子建,貌比潘安的,我心里进不去,也白过了一世。

这是尤三姐的肺腑之言。她的择婿标准完全打破了以往才子佳人小说中“郎才女貌”的旧套,要的是“我心里能进得去”才是幸福一世。可以说,这种婚姻观,在今天仍然有着它的进步意义。

刚者,宁折不弯。曹雪芹赐“刚”字与尤三姐,以表示对她人品的敬仰,也是对她人格的概括。我们知道尤三姐自己相中的对象是柳湘莲。然而一个侠肝义胆的柳湘莲竟听信闲言碎语,疑心尤三姐与贾府爷们不干净,提出悔婚。痴情的尤三姐闻讯不哭不闹,横剑自刎,以生命证明自己的清白。这是尤三姐刚烈性格的必然结果——爱的幻灭。虽然令人不胜惋惜,但这一结果却使尤三姐的形象更加辉煌感人,泣鬼神动天地。

世界上不论是男人女人,都各有性格,也各有自己的优缺点,但人格的自尊是不可辱的,爱是不能被剥夺的——因为这是人权!尤三姐之死,恰好说明18世纪完全没有人权。

 

    作为贾府至尊贾母的“生活秘书”,鸳鸯是幸运者,然而她最终还是以自杀殉主而了结年轻的生命,这又是人生的大不幸。

曹雪芹没像他人一样明确赐鸳鸯一个“忠”字。但是鸳鸯在人们心目中是以“忠”显示她的人格魅力的。她以“忠”处事,以“忠”感人,以“忠”结束自己生命。她的“忠”是人的性本善的表现,没有造作,没有伪善,也没任何势力的逼迫,更没有私心。她的“忠”不是一种焦大式的“愚忠”。

在贾府那样的大家族里,鸳鸯深获各阶层人士的敬重和好评。当家人贾琏及女管家王熙凤,竟有时称她为“鸳鸯姐姐”,而贾政也能对她客气三分。这固然是因鸳鸯的地位不同于其他婢女,但也是因鸳鸯行事自我要求高,志行洁,能够守住本分,而不越“礼”儿。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有权有势者的“秘书”“司机”“服务员”,他(她)们对上巴结、奉承、拍马屁,一副奴才相;对下呢,换了一副面孔,狗仗人势,胡作非为,骄横恣肆,仿佛他就是主子了。过去老百姓恨“二鬼子”,就是指这些人。因为这些人比真“鬼子”坏千百倍,面目可憎,行若狗彘。小说中的鸳鸯深得贾母欢心,连打牌都离不开。她的爽直、聪慧、忠心,不仅表现在她把贾母的生活料理得井井有条,认真负责,妥妥帖帖,不让贾母为生活琐事费心劳神;更重要的是她能体察“老小孩”的心意,处处满足她的欲望、乐趣。这在“金鸳鸯三宣牙牌令”一回中表现得淋漓尽致。正因为如此,在这样场合中,鸳鸯可以与李纨、王熙凤等主子并肩而坐,享受一种“平等”的殊荣。小说从没有写到她说别人的坏话,或以自己特殊“岗位”而拉拢他人以培植私人势力。她作为“一等”秘书,处处维护老太太的威信和尊严,同时又能做到秉公办事,还能口风紧,严守他人的秘密。她管理贾母的财产数目可观,但从不私占肥己,即使把贾母的东西交贾琏去当,也是为救这个大家庭,而非出于私心谋利。由此可见,鸳鸯虽然是一个丫鬟地位,但比起王熙凤等主子来说,心灵上是不知高多少倍了。

金鸳鸯贵有一颗闪光的金子心。在一些女婢羡慕妾的地位,想方设法钻营爬上这个位置的社会风气里,她丝毫没有虚荣心,利用自己的地位去攀高枝儿。当老色鬼贾赦看中她、非要娶她不可的时候,她竟以剪发为誓明志,毅然地拒绝了。她忠于自己,她没有非分之“梦”。第四十六回当平儿、袭人取笑她时,她讥笑了她们。文云:

……你们自以为都有了结果了,将来都是做姨娘的!据我看来,天底下的事未必那么遂心如意的!你们且收着些儿罢,别忒乐过了头儿!

简直一盆冰水浇到平儿与袭人头上,让她们清醒还要打个冷颤——别作“姨娘梦”!

同一回,她回击她嫂子的话更是如五雷击顶。鸳鸯痛骂道:

你快闭上你那屄嘴,离了这里,好多着呢!什么好话!又是什么喜事!怪道成日家羡慕人家的丫头做了小老婆,一家子都仗着他横行霸道的,一家子都成了小老婆了!看的眼热了,也把我送在火坑里去!我若得脸呢,你们外头横行霸道,自己就封了自己是舅爷;我若不得脸,败了时,你们把忘八脖子一缩,生死由我去!

好利害,好痛快!金鸳鸯看得透,骂得出,惊天动地,拆穿了一切想向上爬的奴才心态,也骂尽了世情!

金鸳鸯虽身为女婢,地位卑下,但她的人格高贵,她没有因自己地位卑下而成弱者,甘心受人欺侮。面对主子贾赦的魔掌,她誓死抗争。在第四十六回里,她对贾母哭诉道:

因为不依,方才大老爷越发说我恋着宝玉,不然,要等着往外聘,凭我到天上,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,终久要报仇!我是横了心的!当着众人在这里,我这一辈子,别说是宝玉,便是宝金、宝银、宝天王、宝皇帝,横竖不嫁人就完了!就是老太太逼着我,一刀抹死了,也不能从命。伏侍老太太归了西,我也不跟我老子娘哥哥去,或是寻死,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——要说我不是真心,暂且拿话支吾,这不是天地鬼神日头月亮照着,嗓子里头长疔!

这正是一个人在绝望时方能发出的呼喊,也只有金鸳鸯能够发出这样的呼喊——这呼喊中有她对社会、对人生的深刻体验,也有她忠于主人,忠于人格的痛惜之声。

终于,在贾母死后,金鸳鸯实践了自己的誓言,走上了“殉主”的西归路。这个情节也曾被某些红学家所诟病——又重复了秦可卿的“上吊”自杀的情节!然而,他们自己没有问一问金鸳鸯的自杀同于秦可卿吗?一个是羞愧自杀,一个是抗争自杀,性质、意义相同吗?或许问干嘛不投河、不自焚?但我要说,在那个时代、那个社会里妇女的自杀采取自缢却是常见之死法。死法是一种手段,但死的意义却不相同也就够了。鸳鸯是一个女婢,在贾府里也可称作“奴才”,但是她的死告诉读者:“奴才也有不屈服的时候,奴才出卖的仅是劳力,不是人性,因为奴才也有尊严,也有完整不容侵犯的独立人格。”(梅苑《〈红楼梦〉的重要女性》)

金鸳鸯以她的一片丹心,尊贵地生活,也尊严地死去。她才是真正的“完人”。

 

    香菱就是第一回出场的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(谐“真应怜”),到了第七回被改名香菱,典出唐代许浑的《送朱坡少保杜公池亭》诗,其后四句云:

楸梧叶暗潇潇雨,菱荇花香淡淡风。

还有昔时巢燕在,飞来飞去画堂空。

第八十回中香菱之名又被薛蟠新娶的夏金桂改名为秋菱,当是据“菱花秋水,顾影应自怜”句意了。从英莲(应怜)到香菱(相怜)、秋菱(求怜),名字中都暗寓其命运的“实堪伤”。特别夏金桂在薛家的出现,注定了香菱的厄运难逃。“桂”字系二土合木字,应了第5回副钗判词中所云“自从两地(两土也)生孤木,致使香魂返故乡”的预示。

从小说中对香菱的描写看,香菱的根基不让探春,容貌不让秦可卿,端庄不让宝钗,风流不让湘云,然而她的命运却不及她们中的任何人。例如,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路上遇到香菱,周瑞家的便拉了她的手,细细地看了一会,因向金钏儿笑道:“倒好个模样儿,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。”第十六回通过贾琏与王熙凤之口再次评论香菱“生的好齐整模样”,“其为人行事”“温柔安静,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!”香菱之才,见于第四十八回“慕雅女雅集苦吟诗”。她到大观园之后立志向林黛玉学作诗,先作两首没有通过,但第三首却博得了众人的首肯。诗云:

精华欲掩料应难,影自娟娟魄自寒。

一片砧敲千里白,半轮鸡唱五更残。

绿蓑江上秋闻笛,红袖楼头夜倚栏。

博得嫦娥应借问,缘何不使永团圆!

第四十九回开头即评此诗,众人看了笑道:“这首不但好,而且新巧有意趣。可知俗语说‘天下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’。社里一定请你了。”由此可见,香菱是有慧根的。她拥有想像的大海,在诗的王国中遨游,寻找到摆脱身世不幸的理想之境。她用诗表达自己心灵深处的感受,表现了“精华欲掩料应难”的才智,给人们留下了无限的同情和感叹!

然而,第六十二回里这位才、貌、识三才兼备的香菱,却被作者赐了——一个“呆”字。按字面理解,这“呆”字是“滞笨”、“不灵敏”、“愚人”,薛蟠就有“呆霸王”之外号。怎么能说香菱也是一个“呆子”呢?以我的猜想,所谓“呆香菱”之“呆”,并不作“滞笨”、“不灵敏”、“愚人”之解,而应该解为“呆想”之“呆”。记得《长生殿·埋玉》里有句云:“生作呆想,忽抱旦哭介”。此可作为“呆”字意涵的注脚。以小说中的描写对照,香菱的“呆想”有三:

(1)香菱与小螺、芳官、蕊官、藕官、荳官等四五个人在园子里坐在花草堆上斗草,香菱说自己有“夫妻蕙”,并引经据典地说出“一箭一花为兰,一箭数花为蕙。凡蕙有两种,上下结花者为兄弟蕙,有并头结花者为夫妻蕙”。因她手中所拿的是枝“并头的”,所以是“夫妻蕙”。结果引起小伙伴的取笑,说她想“汉子”了,让她脸红不好意思起来。这是一“呆”,呆在她只照“书本”上写着的去直说,而不去想“夫妻蕙”的另一层意思,即女孩儿口中应避讳说“夫妻”之类的词儿,“呆”在“本本主义”上了。

(2)当香菱与小伙伴们打闹起来,弄脏了自己的裙子时,不赶紧回去换裙子,却穿着湿漉漉的裙子站在那里同多情公子贾宝玉大谈换裙子的办法。此时此刻竟然怕“辜负”了宝玉的“心”,站在那儿等着宝玉去拿裙子。这在别的女孩来说,当不会像她那样天真地“呆”下去。

(3)当宝玉取来了裙子,她还站在原处。拿到裙子后她竟毫不避讳,仅让宝玉背过身去,自己就换下湿裙子。还对宝玉说:“裙子的事可别向你哥哥(指薛蟠)说才好。”正如宝玉说的,“可不我疯了,往虎口里探头儿去呢!”这又是一“呆”。

这三“呆”,足以表现香菱的纯情和天真的情性。她虽已为人侍妾,但心无存“夫妻”的意思,没有往深处想过。为了不“辜负”他人之心,站在原处一直等下去。她心地之中没有一丝的邪念。她临别宝玉时所嘱咐宝玉的一句话,固然有点“呆”气,可见她并不傻气,知道利害关键处呢!

香菱“呆”得可爱,有几分孩子气。

 

在《红楼梦》中,曹雪芹有意地给我们写了一对德高望重的老寿星。一个是“享福人福深还祷福”的贾母,一个是在“世路难行钱作马”的社会里不想坐困愁城,频“扣富儿门”的刘姥姥。两个老人身份、地位、修养截然不同,但在《红楼梦》里却相映成趣,令人不可忘——贾母给人以“福趣”,刘姥姥给人以“谐趣”,相比之下,“谐趣”给人印象更深刻,更富有人格的意义。

有人说,刘姥姥很“村”(不是“蠢”),我以为她“村而不俗”。又有人说,刘姥姥是一个丑角,造出一大堆俗而又俗的“笑话”让人发笑而已。我以为这是看了表面,其实刘姥姥的“丑角”,并不意味着是“傻角”,她说出的笑话在别人听来可以发笑,但在她自己说笑时而眼里闪动的是泪光,她的心里在流泪。如果要在世间找到刘姥姥,那就是曾经扮演过刘姥姥的赵丽蓉,只有她能够维妙维肖地再现刘姥姥的喜剧天才、语言天才。如果让刘姥姥到中央电视台去当一个节目主持人,那妙语连珠的口才,头脑没有钙化的机灵,恐怕只有当红的主持人赵忠祥先生可以相媲美。她的智慧和幽默,连颇有盛誉的倪萍小姐也当学习学习。刘姥姥之谐,就像她脸上一道道皱纹一样,是人生经验所集,是风刀霜剑所刻,是她“大智若愚”的艺术表现!

从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开始,贾家的富贵豪华,奢侈腐败,一一透过她的眼睛传递给读者大众。如同一架“摄像机”,连一花一草都被摄入、被定格。她同贾母仿佛站在一起,坐在一块儿,互相映衬着人世间存在着一个差别悬殊的世界。她经历了贾家从盛到衰的全过程,成为一个真正的见证人!“石头”所“记”者,竟是刘姥姥眼中所见也。

小说第四十回写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,贾母给刘姥姥头上插花的故事,小说道: 

贾母便拣了一朵大红的簪在鬓上,因回头看见了刘姥姥,忙笑道:“过来带花儿。”一语未完,凤姐儿便拉过刘姥姥来,笑道:“让我来打扮你。”说着,把一盘花,横三竖四的插了一头。贾母和众人笑的了不得。刘姥姥也笑道:“我这头也不知修了什么福,如今这样体面起来!”众人笑道:“你还不拔下来摔到他脸上呢!把你打扮的成了老妖精了!”刘姥姥笑道:“我虽老了,年轻时也风流,爱个花儿粉儿的,今儿索性做个老风流!” 

一席话说得在场的人都笑了,众人的开心一笑想来是无意的,笑中没有嘲讽。但是刘姥姥听着笑声的时候,心情会是相当复杂的。因为刘姥姥也有自己的尊严,她的尊严在受到伤害!

刘姥姥之谐,在吃鸽子蛋、螃蟹宴上充分发挥出一等一的口才和才华。她在诙谐之中不动声色地融进对贫富之差的见解。文中写道: 

刘姥姥拿起箸来,只觉不听使,又说道:“这里的鸡儿也俊,下的这蛋也小巧,怪俊的,我且肏攮得一个儿!” 

当这小巧怪俊的鸽子蛋掉在了地上时,谁也不会想到刘姥姥竟说出了一句寓意深刻语:“一两银子,也没听见个响儿就没了。”在“螃蟹宴”上,她是边吃边算,“这样的螃蟹,今年就值五分一斤,十斤五钱,五五二两五,三五一十五,再搭上酒菜,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!”她画龙点睛似的结论:“这一顿银子,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了!”这话说得似乎很不经意,或许贾府内不会有一个人能体会到刘姥姥的深意,然而在这句话的背后正是那句被人们早已忘记了的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!这就是刘姥姥的“谐”,是“谐”的艺术。现代的相声大腕,“小品”明星常以堆砌“丑陋”来表示幽默、诙谐,是自降“品味”。刘姥姥之谐,则是在画龙点睛中提升自己的谐趣品位,达到艺术的“谐”。

贾家最终的命运是“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”,人们不知多少次地寻问这败落原因,去探索这“原因”的发展过程,然而在“久经世故的老寡妇”刘姥姥的眼里早已看透了——“大火烧了毛毛虫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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