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03.新课标对语文课程的定位
(本文原载于语文潮网站www.yuyingchao.com)
对“语文课程”进行定位,是2011年版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》的重要特点之一。
课标用“课程性质”这样专门的一节进行了这样的表述:
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、实践性课程。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,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,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,提高思想文化修养,促进自身精神成长。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,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。
这段专门的文字,准确而简洁地表述了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性质、任务,含有如下重要信息:
语文课程的性质:它是一门学习运用语言文字的综合性、实践性课程。
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: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。
语文课程的任务:是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,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,提高思想文化修养,促进自身精神成长。
有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是: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、实践性课程。
这就告诉我们:
语文课程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课程,而不是理论性、知识性的课程,不是什么能包容、什么都要它包容的课程。
语文课程是既要使学生形成学习、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进行交流与沟通的能力,又要让学生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、提高思想文化修养和促进自身精神成长。这就是它的最基本的综合性。
语文课程培养训练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运用,主要靠的是学生的实践而不是教师的灌输,语文课应该在大量的实践活动中训练、提高学生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。
总之,“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、实践性课程”将有力地指导我们认真地回归语文教学的真谛。(本文原载于语文潮网站www.yuyingchao.com)